- · 郑崇选:彰显“文化自信”,浦东30年提供了怎样的实践范例?[11/20]
- · 林兰:浦东“十四五”时期“两业融合”发展思考[11/18]
- · 黄凯锋 马丽雅:扎实推进健康扶贫[11/18]
- · 方师师:算法推荐、精准定制、千人千屏:什么是“过滤泡”?如何在“过滤”的世界里生活?[11/18]
- · 李骏:这一在关键历史时刻召开的重要会议,将开启我国社会建设、发展与治理的新阶段[11/10]
- · 张兆安:四个变化,看浦东对上海的改变[11/09]
- · 黄凯锋:为上海文化追求卓越创造条件[11/05]
- · 陶希东 :提高社会建设水平的思路及策略[11/02]
媒体追求真相的行为边界——由“鲁若晴”事件引发的新闻伦理思考
作者: 江海伦
关键词: “鲁若晴”事件 媒体行为边界 新闻伦理
摘要:调查真相是媒体的责任,但也需要注意媒体自身的行为边界。近日,一个名为“鲁若晴”的青岛患癌姑娘由于其在微博上病情的介绍和坚强乐观的性格,在微博上一夜走红。但突然的爆红也带来了诸多网友对“鲁若晴”真假的质疑。《鲁中晨报》率先刊发措辞严厉的调查求证报道,引起了其他媒体的质疑和抨击,进而引发一场媒体间的论战。这个由微博延仲到传统媒体的“鲁若晴”事件可以让我们反思如何才是合乎伦理的真相传播。本文从此事件出发,探讨了媒体在追求真相、为公众答疑解惑时以及媒体之间开展正常的业务批评和讨论时所应遵循的新闻伦理规范。
上一篇:新闻评论贵在积极介入本地突发公共事件--以《晶报》"深圳飙车案"系列社论为例
下一篇:滥用“最美”暴露网络语言惰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