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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敲诈,该当何罪?

作者: 陈建云

关键词: 新闻敲诈 敲诈勒索 罪受贿罪 强迫交易罪

摘要:新闻敲诈是指真假记者以媒体曝光威胁、要挟当事人,从而非法获取公私财物的行为。实施新闻敲诈情节严重则构成犯罪:假记者实施新闻敲诈构成敲诈勒索罪;“以国家工作人员论”的职业记者利用其职务便利进行新闻敲诈,侵害了新闻传播的正常秩序和新闻媒体的公信力,按照刑法“想象竞合犯”理论,应以刑罚更重的受贿罪论处。对于新闻敲诈行为既要依法惩治,也要不断完善新闻管理体制机制,从根本上防止其发生和蔓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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